義守大學暨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辦法 89 年 6 月 28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7 年 11 月 5 日 97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99 年 1 月 13 日 98 學年第 1 學期第 9 次行政會議通過 99 年 1 月 16 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;修正條文自 99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 第一條 為激勵本校學生努力向上培養敦品勵學之精神,特設置本獎 學金。 第二條 本獎學金之業務承辦單位為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 第三條 符合下列資格者,得領取本獎學金: 一、具有本校大學日間部學籍之學生。 二、學期成績名列全班前三名、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且於 前學期無受懲誡紀錄。 三、未請領外國學生獎學金及未享有優惠之外國專班。 四、前學期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。 前項第一款不包含延畢生、退學生、休學生及就讀大四下學 期之學生。但大學日間部應屆畢業生繼續就讀本校研究所者,不 在此限。 第四條 本獎學金於每學期教務處註冊組確認休退學名單及申請成績 更改異動排名結果後,由業務承辦單位公告初審名單。初審通過 者需於指定期限內送交合格「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」 (如附件)。前項作業完成後彙整合格名冊送請獎學金審核委員會 審核,並公告得獎名單。 第五條 獎勵方式除頒發獎狀外,另頒發獎學金金額如下: 一、第一名獲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。 二、第二名獲義守大學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。 三、第三名獲義守大學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。 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學期成績並列相同名次者,依操行 成績高低決定本獎學金之排序,操行同分則並列同一獎學金名 次,以下名次從缺,其獎學金採平均分配之(如第一名二位,則 第二名從缺,每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;第二名二位,則第三 名從缺,每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陸仟伍百元,第三名二位,則每 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)。 獎助名次為每班前三名,因故未能領取獎學金者,其空缺名 額不予遞補。 第六條 獎學金審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其餘委員由副校 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主任祕書、進修部主任、各學院 院長、會計主任擔任之。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。 ____學年度第____學期 義守大學暨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 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 學號 系別 班別 姓名 電話 名次 郵局帳號: (請勾選) □曾經申請過本獎學金,不須再填寫帳號,亦不須再貼郵局存摺影本。 □未曾申請或變更局帳號。局號□□□□□□□帳號□□□□□□□ 請浮貼獎學金獲獎本人郵局存摺影本(正面) 注意:僅接受個人郵局帳號。非本人帳號與其它銀行帳號無法完成匯款。 項次 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事實說明 (每項皆要填) 一、參與活動名稱 二、參與活動時間 (參與活動有效時間需為前學期至本表收件截止日止,其它時間 均不受理)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、參與活動地點 四、活動參與簡述 (說明在社團活動中之職責或參與方式,舉例如下:活動總召、活 動幹部、工作人員、體育競賽、主持人、表演人員、協助參與 社團舉辦演講、協助參與學生會舉辦之舞會活動或演唱會活 動、親善大使志願服務活動、諮輔大使、衛保志工等) 五、參與活動舉辦之校內社團名稱或校內志工組織 單位名稱 (僅限向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核准成立且運作中之社團,社團表 列可至課指組網頁-社團天地中查詢,其它非屬社團之單位不受 理,但經校內行政單位認定核准之無給薪志工活動可受理) 六、舉辦活動之社團負責人或校內志工組織承辦人 員簽名 七、加蓋社團章或校內志工組織承辦單位戳章 社團負責人或獎學金申請人若有偽造情節者,將依義守大學學生獎懲規定第九條第二款予以記大過處份,並取消獎學金領 取資格。獎懲規定第九條第二款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記大過或留校察看:偽造或塗改文書及有效證件者」 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認定細則 一、各班前三名同學,請依據本辦法附件之「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」照實填寫。 且需由社團負責人或志工組織單位負責人簽名以示負責。 二、參與活動有效日期為 101 年 2 月 1 日至 101 年 10 月 19 日均屬有效。僅需俱有參與活動 證明,無規定需擔任社團幹部職務。 三、參與校內社團活動說明: (一)所謂社團必須是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核准成立且運作中之社團,社團表列可至 課指組網頁-社團天地中查詢。 http://www.sa.isu.edu.tw/extclub/index.php?deptid=all (二)本校社團分成 6 大類,服務性:例如藍天社、學藝性:例如傳統醫學社、學術性:各系 學會、體能性:例如登山社、康樂性:例如國際標準舞社、綜合性:例如學生會、畢聯 會、彰友會、轉學生聯誼會、宿舍聯誼服務社等。 (三)所參與之活動必須是上述社團所舉辦之活動,其它非屬社團舉辦之活動不受理。 (四)有關本證明表第四點「活動參與簡述」填寫方式,舉例如下: 1、服務性:參加藍天社某國小社區服務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幫忙帶小朋友團 康活動、或活動攝影人員、或畫宣傳海報、或製作做遊戲道具等。 2、學藝性:參加傳統醫學社推拿活動教學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參加推拿教學 活動課程、或畫宣傳海報、或準備投影器材工作人員等。 3、學術性:參加系學會舉辦之迎新露營活動、迎新夜烤、生涯規劃講座、美姿美儀 講座、聖誕派對、萬聖節派對、系學會週活動、傳情活動、各項球類競賽、社 區服務等。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迎新露營活動擔任晚會表演人員、或器材準 備人員、或參與活動人員、或幫忙畫海報等。 4、體能性:參加登山社某登山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擔任嚮導、或當小領 隊、或協助參與登山活動。 5、康樂性:參加國標社華爾滋舞教學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拍攝活動照片、 或協助參與教學活動。 6、綜合性:參加學生會耶誕光廊活動、學生會耶誕舞會活動、學生會名人演講活動、 學生會觀山子云活動、學生會舉辦校園演唱會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 參與聆聽耶誕光廊民歌手表演活動、參與耶誕光廊爆米花兌換活動。 四、參與校內志工組織活動說明: (一)校內認可之志工組織舉例如下:衛保志工、諮輔大使、親善大使支援無給薪活動、服 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。 (二)認可之志工組織舉辦活動舉例說明:例如「服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」-資源回 收場回收活動、社區服務,「親善大使支援無給薪活動」-參加親善大使志願服務時 數活動。 (三)「衛保志工」請由衛生保健組承辦人員簽章、「諮輔大使」請由諮商輔導組承辦人 員簽章、「親善大使及服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」請由服務教育組承辦人員簽 章。 五、不受理之活動如下: (一)班級幹部、家族聯絡員、宿舍樓長等,皆為常態性職務,並非社團或志工活動。 (二)一般服務教育課程-此為課程,並非社團或志工活動。但志願參與服教組舉辦之無償 性質(非折抵曠課時數、無給薪等)社區服務活動可列入。 (三)數位學伴-折抵弱勢助學計劃時數、折抵服務教育課程時數均不可例入。但無償性質 志願服務則可列入。 (四)系上舉辦屬於教學性質活動,例如研討會、專業課程講座,非由系學會舉辦之活動 不可列入(系學會舉辦講座通常為美姿美儀、生涯規劃、名人演講等)。 附件四 _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參加校外實習課程證明 一、科系名稱 班別 二、姓名 三、學號 四、班級名次 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名列全班第_______名 五、校外實習課程說明(實習課程請依上課順序請逐一說明),寒暑假及例假日不可列入 (一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二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三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四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五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六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 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 (本欄若不敷使用,可自行加籤浮貼說明) 六、校外實習 總天數 七、系助理 初審簽章 八、系主任 簽章 九、備註 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合計參加校外實習總天數計有__________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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