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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守大學暨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辦法
89 年 6 月 28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97 年 11 月 5 日 97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
99 年 1 月 13 日 98 學年第 1 學期第 9 次行政會議通過
99 年 1 月 16 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;修正條文自 99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
第一條
為激勵本校學生努力向上培養敦品勵學之精神,特設置本獎
學金。
第二條
本獎學金之業務承辦單位為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第三條
符合下列資格者,得領取本獎學金:
一、具有本校大學日間部學籍之學生。
二、學期成績名列全班前三名、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且於
前學期無受懲誡紀錄。
三、未請領外國學生獎學金及未享有優惠之外國專班。
四、前學期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。
前項第一款不包含延畢生、退學生、休學生及就讀大四下學
期之學生。但大學日間部應屆畢業生繼續就讀本校研究所者,不
在此限。
第四條
本獎學金於每學期教務處註冊組確認休退學名單及申請成績
更改異動排名結果後,由業務承辦單位公告初審名單。初審通過
者需於指定期限內送交合格「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」
(如附件)。前項作業完成後彙整合格名冊送請獎學金審核委員會
審核,並公告得獎名單。
第五條
獎勵方式除頒發獎狀外,另頒發獎學金金額如下:
一、第一名獲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。
二、第二名獲義守大學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。
三、第三名獲義守大學學行優秀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。
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學期成績並列相同名次者,依操行
成績高低決定本獎學金之排序,操行同分則並列同一獎學金名
次,以下名次從缺,其獎學金採平均分配之(如第一名二位,則
第二名從缺,每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;第二名二位,則第三
名從缺,每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陸仟伍百元,第三名二位,則每
人可得獎學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)。
獎助名次為每班前三名,因故未能領取獎學金者,其空缺名
額不予遞補。
第六條
獎學金審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其餘委員由副校
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主任祕書、進修部主任、各學院
院長、會計主任擔任之。
第七條
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。
____學年度第____學期 義守大學暨義联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
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
學號
系別
班別
姓名
電話
名次
郵局帳號:
(請勾選)
□曾經申請過本獎學金,不須再填寫帳號,亦不須再貼郵局存摺影本。
□未曾申請或變更局帳號。局號□□□□□□□帳號□□□□□□□
請浮貼獎學金獲獎本人郵局存摺影本(正面)
注意:僅接受個人郵局帳號。非本人帳號與其它銀行帳號無法完成匯款。
項次
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事實說明
(每項皆要填)
一、參與活動名稱
二、參與活動時間
(參與活動有效時間需為前學期至本表收件截止日止,其它時間
均不受理)
年
月
日至
年
月
日
三、參與活動地點
四、活動參與簡述
(說明在社團活動中之職責或參與方式,舉例如下:活動總召、活
動幹部、工作人員、體育競賽、主持人、表演人員、協助參與
社團舉辦演講、協助參與學生會舉辦之舞會活動或演唱會活
動、親善大使志願服務活動、諮輔大使、衛保志工等)
五、參與活動舉辦之校內社團名稱或校內志工組織
單位名稱
(僅限向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核准成立且運作中之社團,社團表
列可至課指組網頁-社團天地中查詢,其它非屬社團之單位不受
理,但經校內行政單位認定核准之無給薪志工活動可受理)
六、舉辦活動之社團負責人或校內志工組織承辦人
員簽名
七、加蓋社團章或校內志工組織承辦單位戳章
社團負責人或獎學金申請人若有偽造情節者,將依義守大學學生獎懲規定第九條第二款予以記大過處份,並取消獎學金領
取資格。獎懲規定第九條第二款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記大過或留校察看:偽造或塗改文書及有效證件者」
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認定細則
一、各班前三名同學,請依據本辦法附件之「參與校內社團或志工活動證明表」照實填寫。
且需由社團負責人或志工組織單位負責人簽名以示負責。
二、參與活動有效日期為 101 年 2 月 1 日至 101 年 10 月 19 日均屬有效。僅需俱有參與活動
證明,無規定需擔任社團幹部職務。
三、參與校內社團活動說明:
(一)所謂社團必須是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核准成立且運作中之社團,社團表列可至
課指組網頁-社團天地中查詢。
http://www.sa.isu.edu.tw/extclub/index.php?deptid=all
(二)本校社團分成 6 大類,服務性:例如藍天社、學藝性:例如傳統醫學社、學術性:各系
學會、體能性:例如登山社、康樂性:例如國際標準舞社、綜合性:例如學生會、畢聯
會、彰友會、轉學生聯誼會、宿舍聯誼服務社等。
(三)所參與之活動必須是上述社團所舉辦之活動,其它非屬社團舉辦之活動不受理。
(四)有關本證明表第四點「活動參與簡述」填寫方式,舉例如下:
1、服務性:參加藍天社某國小社區服務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幫忙帶小朋友團
康活動、或活動攝影人員、或畫宣傳海報、或製作做遊戲道具等。
2、學藝性:參加傳統醫學社推拿活動教學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參加推拿教學
活動課程、或畫宣傳海報、或準備投影器材工作人員等。
3、學術性:參加系學會舉辦之迎新露營活動、迎新夜烤、生涯規劃講座、美姿美儀
講座、聖誕派對、萬聖節派對、系學會週活動、傳情活動、各項球類競賽、社
區服務等。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迎新露營活動擔任晚會表演人員、或器材準
備人員、或參與活動人員、或幫忙畫海報等。
4、體能性:參加登山社某登山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擔任嚮導、或當小領
隊、或協助參與登山活動。
5、康樂性:參加國標社華爾滋舞教學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拍攝活動照片、
或協助參與教學活動。
6、綜合性:參加學生會耶誕光廊活動、學生會耶誕舞會活動、學生會名人演講活動、
學生會觀山子云活動、學生會舉辦校園演唱會活動,「活動參與簡述」舉例:
參與聆聽耶誕光廊民歌手表演活動、參與耶誕光廊爆米花兌換活動。
四、參與校內志工組織活動說明:
(一)校內認可之志工組織舉例如下:衛保志工、諮輔大使、親善大使支援無給薪活動、服
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。
(二)認可之志工組織舉辦活動舉例說明:例如「服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」-資源回
收場回收活動、社區服務,「親善大使支援無給薪活動」-參加親善大使志願服務時
數活動。
(三)「衛保志工」請由衛生保健組承辦人員簽章、「諮輔大使」請由諮商輔導組承辦人
員簽章、「親善大使及服教課程幹部支援無給薪活動」請由服務教育組承辦人員簽
章。
五、不受理之活動如下:
(一)班級幹部、家族聯絡員、宿舍樓長等,皆為常態性職務,並非社團或志工活動。
(二)一般服務教育課程-此為課程,並非社團或志工活動。但志願參與服教組舉辦之無償
性質(非折抵曠課時數、無給薪等)社區服務活動可列入。
(三)數位學伴-折抵弱勢助學計劃時數、折抵服務教育課程時數均不可例入。但無償性質
志願服務則可列入。
(四)系上舉辦屬於教學性質活動,例如研討會、專業課程講座,非由系學會舉辦之活動
不可列入(系學會舉辦講座通常為美姿美儀、生涯規劃、名人演講等)。
附件四
_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參加校外實習課程證明
一、科系名稱
班別
二、姓名
三、學號
四、班級名次
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名列全班第_______名
五、校外實習課程說明(實習課程請依上課順序請逐一說明),寒暑假及例假日不可列入
(一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二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三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四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五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六)校外實習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代號:__________ 實習地點:______________
校外實習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計有________天
(本欄若不敷使用,可自行加籤浮貼說明)
六、校外實習
總天數
七、系助理
初審簽章
八、系主任
簽章
九、備註
___學年度第___學期合計參加校外實習總天數計有__________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