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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屆青年壯遊家大募集》活動簡章
◎ 主辦單位: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
◎ 活動目的:
鼓勵國際青年背包客來台灣壯遊,深度體驗認識台灣,並與台灣社會、人文、
環境產生互動,以年輕人的視野紀錄分享壯遊經驗。並運用台灣青輔會的青年
旅遊服務體系與青年壯遊點,一圓旅行台灣的夢想。
◎ 參加對象及資格:
凡 18-30 歲、熱愛旅遊、攝影、創作、分享的國際青年皆可報名參加。
(1980
年 1 月 1 日-1992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者)
◎ 活動主軸:
邀請青年背包客設計 10 天以上具主題性之壯遊台灣活動,且符合青年旅遊精
神的旅遊計畫,即有機會獲得美金 2,000 元或 3,000 元的壯遊台灣實踐獎金(共
計 20 名)。
◎ 活動期程:
第一階段-提案及評選
請至活動官網(http://youthtravel.tw/youthtrekker)填寫報名表及上傳壯
遊台灣計畫書,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8 日止。(以參加者所在地時間為準)
1. 計畫書內容須包括:
(1) 個人基本資料(含照片)。
(2) 行程天數至少安排 10 天。
(3) 規劃內容:
a. 參加動機、社團或旅遊經驗簡述、來台計畫的主題及特色。
b. 須 規 劃 運 用 至 少 一 種 青 年 旅 遊 服 務 體 系 ( 青 年 旅 遊 網
http://youthtravel.tw、青年旅遊卡、寶貝機、Tour Buddy、TR
Pass、Taipei Pass、平價住宿體系)或青年壯遊點。
c. 列舉將透過什麼方式分享台灣旅遊經驗及預計推廣本活動的宣傳方
式。
d. 計畫內容限定以中文、英文、日文或韓文之語言版本完成。
(4) 其他:若有影片、照片、部落格文章或插畫等個人旅遊作品,請提供
予評審參考。(作品樣式不限,非必要條件)
2. 評選辦法及評分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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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將組成評選小組,依據創意度 (佔 35%)、影響力與號召力 (佔
25%)、有效運用青年旅遊服務體系 (佔 20%)、提案之完整度及可執行度
(佔 20%)之標準,評選具創意且可執行方案。
3. 評選結果:2010 年年底公布於活動網站,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。
4. 活動獎勵:
(1) 擇優選出 20 位優勝者(不分國籍),依優勝者之國籍不同,壯遊台灣實
踐獎助金金額分為兩類:
a. 東北亞及東南亞(日本、南韓、港澳、菲律賓、泰國、緬甸、越南、寮
國、柬埔寨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印尼、汶萊、東帝汶)地區國家之優
勝者,每位提供美金 2,000 元的壯遊台灣實踐獎助金。
b. 歐洲、美洲、非洲、大洋洲與其他亞洲地區國家之優勝者每位提供美金
3,000 元的壯遊台灣實踐獎助金。
(2) 壯遊台灣實踐獎助金包含各地至台灣來回機票、在台旅遊之交通、食宿
及保險等費用。
(3) 領獎辦法:
依外籍人士需繳交 20%稅金之稅法規定,入選者實領本活動獎金 1,600
或 2,400 美元,於抵台後先與主辦單位簽訂備忘錄後發放應領獎金。
(來
台機票可自理,或聯繫承辦單位協助代訂,所需費用從獎金扣除。)
第二階段-實踐與記錄
1. 來台實踐壯遊台灣計畫期間:2011 年 3 月 1 日~8 月 31 日。
2. 本活動選出的 20 名優勝者成為青年壯遊台灣推廣大使,按所提交之壯遊
台灣計劃之天數與內容來台確實執行其壯遊台灣計畫,屆時若因時間或其
他因素無法前來,視同自動放棄獲選資格,不補發獎助金。
3. 本活動 20 名優勝者需於實踐壯遊台灣計畫後兩週內完成以下義務:
(1) 於活動網站以影像、照片、文字或插畫等方式紀錄每日壯遊台灣過程
與更新動向(可包含行前準備、參加活動過程紀錄與感想心得等)
(2) 於 Youtube、Blog、Facebook、Myspace、Twitter 或其他網路平台分
享旅遊過程。
(3) 將推廣青年壯遊台灣成果與分享紀錄以簡報型式提交予主辦單位。
(4) 所有紀錄與分享皆需置入台灣青輔會 logo、青年壯遊台灣 logo 與台
灣青年旅遊關鍵字,並與青輔會相關網站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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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注意事項:
1. 參加者保證所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,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作品
必須親自創作,不得冒名頂替參加。如有不實、不正確之情事,或被檢舉
證實者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,其獎位不再遞
補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
責任。
2.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或轉
讓;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獎品的權利,毋須另行通知。
3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
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4. 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因參加此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,在未獲參加者同意
前,不得對外揭露公佈;且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法受到保護。
5. 主辦單位有權於媒體發表優勝者來台提供之影片與圖文,或擷取、重製、
另製成冊,不另致酬。主辦單位有權訪問優勝者,於報刊雜誌或媒體發表
介紹或拍攝來台經過、心得等。
6. 已在台的國際青年不得參與本活動,另因台灣目前未開放中國大陸地區青
年來台自由行,大陸地區青年亦不得參與本活動。
7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。
◎ 本案承辦單位:創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(聯絡人:顏均玲小姐,電子郵件:
hottaiwan801@gmail.com;聯絡電話:+886-2-2735877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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